主营:锚杆工程|锚喷工程|降水工程|土石方工程|园林工程|防水工程|钢结构工程|房屋建筑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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价格 | ¥ 20.00 |
起订量 | ≥1个 |
好货推荐
品牌 | 九州建筑 | 施工项目 | 降水井运营 |
规格 | 可控 | 报价方式 | 按实际订单报价 |
适用范围 | 基坑降水、工地排水 | 开孔直径 | 300mm |
施工质量 | 优质 | 取水量 | 1-100t/d |
钻井深度 | 0-200M |
PRODUCT DETAILS
一、正式运行前应进行联网试运行抽水试验,并应符合下列规定:
1)应保持场区排水管网畅通并与市政管网连接,排水管道应满足排水量的要求,沉淀池、水量计量、水位测量仪等设施应符合设计要求。
2)各降水井管与排水总管应安装调试完毕。
3)供电线路和配电箱的布设应满足降水要求,并应配备必要的备用电源、水泵和有关设备及材料。
4)应开启全部降水井,并应进行水位、水量等监测记录。
5)当降水深度大于设计要求的深度时,可适当调整降水井的数量或井的抽水量;当降水深度小于设计要求的深度或不能满足基坑开挖的深度时,应分批开启全部备用井。
6)当基坑内观察井的稳定水位24h波动幅度小于20mm时,可停止试验。
7)抽水试验的降水深度不能满足基坑开挖或降水设计要求时,应分析查找原因,调整井的数量或井的结构。
二、降水运行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:
1)应对水位及涌水量等进行监测,发现异常应及时反馈。
2)当发现基坑(槽)出水、涌砂,应立即查明原因,采取处理措施。
3)对所有井点、排水管、配电设施应有明显的安全保护标识。
4)降水期间应对抽水设备和运行状况进行维护检查,每天检查不应少于2次。
5)当井内水位上升且接近基坑底部时,应及时处理,使水位恢复到设计深度。
6)冬期降水时,对地面排水管网应采取防冻措施。
7)当发生停电时,应及时更换电源,保持正常降水。
三、集水明排工程排水沟、集水井、排水导管的位置,排水沟的断面、坡度、集水坑(井)深度、数量及降(排)水效果应满足设计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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